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被公司有预谋逼迫本人辞职,用立即调到异地上班为理由

被公司有预谋逼迫本人辞职,用立即调到异地上班为理由 本人51岁,职位司机,在广州某公司工作,2004.4—2014.8工作了10年,2006年离开了公司4个月,今年8月31日劳动合同期满,公司跟我续约但是把我调到异地珠海分公司上班只给200元当作补助,本人不愿意,公司就补偿2个月工资给我,我应该可以得到多少个月应有赔偿?如果公司达不到我的要求,怎样得以解决劳资问题?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san1(广东)
提问时间:2014-08-16 00:2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