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女儿如何维权
女儿如何维权 我有两个外婆,大外婆是1944年娶的,小外婆是1945年娶的。两个外婆同住一屋,小外婆住一楼,大外婆住二楼。房契写的是外公的名字。大外婆生了两个儿子,小外婆生了一个女儿(我母亲)。2000年,外公去世,没有立下遗嘱。小外婆今年初去世。在办完小外婆的丧事后,大外婆宣布自己百年之后,房屋分给两个儿子一人一层。我母亲不服。请问:1.外公去世后,根据法律这间屋子该怎么分?
2.两个外婆去世后,三个子女该怎么继承?我觉得我母亲理应继承小外婆的份额,两个舅舅继承大外婆的份额。三个子女再共同继承外公的份额。是这样的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xy133……(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4-08-15 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