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幼儿园幼儿受伤了,不在现场的本班老师承担什么责任吗
如果你也是这个班的管理老师,那么也是应当承当一定责任的。
有一定责任的
我国《侵权法》第四十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你好,未成年人在幼儿园受伤,你们如不能证实尽到管理教育义务的,是需要承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