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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我们是一家在河北唐山做卫浴的工厂,分为两部分,一个为水龙头厂,一个为陶瓷厂,法人代表是一个人。现在龙头厂要在10月份搬迁到苏州,工厂现在有两种安置方案:一是要求员工随龙头工厂到苏州工作,二是就近安排到陶瓷厂工作。第一个方案:我们家在唐山肯定不会去苏州;第二个方案:龙头厂这边的工作和陶瓷厂的工作完全不一样,所以我们也不想到陶瓷厂工作。请问:我们这两个方案都不去的话,那么我们有没有补偿金(我已在这个厂工作5年半),我要是有补偿金的话,是不是有6个月或是7个月的工资补偿呢?工厂的人力资源部门说没有补偿的。请告知,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xj955……(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4-08-14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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