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屋过户纠纷
房屋过户纠纷 本人于10年前在沈阳市皇姑区购买一处回迁房,当时由于一些个人原因未能办理房证及过户。购买房子的手续齐全,有当时的购房协议。今年我找到卖方要求其配合办理房证过户,对方因现在房价涨了,向我要求不合理的赔偿,否则不配合过户。因当时急迫想要办理完,在协商后达成协议,付给他5000元,他无条件配合。办理过户到现在,交完税,契证都下来了,接近尾声时,他突然反悔不签字配合了,再度向我索要10万元所谓的“补偿款”。故我决定到法院起诉他,要求他无条件配合过户,并返还5000元。请问怎样起诉以及是否能胜诉并要回5000元?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OX4142(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0-11-28 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