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晚10点左右,在农村道路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肇事人弃车而跑(报警人是肇事者)
晚10点左右,在农村道路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肇事人弃车而跑(报警人是肇事者) 晚10点左右,在农村道路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肇事人弃车而跑(报警人是肇事者),于第2天下午才自首。事故发生地道路十分难行,坑洼不平,当时我妈妈骑摩托车带着我爸爸和我姑姑,妈妈当晚死亡。爸爸与姑姑均在医院,姑姑腿部粉碎性骨折,肋骨有1根断裂。爸爸在监护室(现清醒,不知道妈妈已经去世),我今年23岁,弟弟17岁,我已参加工作,未婚。弟弟上学。(事后肇事者给2万丧葬费。我们是以治疗费来签字领取的。)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认定为弃车逃逸?作为死者长女,是否有权去查看当时死者死亡时间?肇事者驾驶车辆为私家车,已投全险。我们就想追究他弃车逃逸,是否可以?肇事者在煤矿上班,自家车辆,县城也楼房。 现听说事故科有肇事人表哥,情况对我们非常不利,现认证书没有下来,下来以后不公平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山东-泰安)
提问时间:2014-08-13 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