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姻财产
婚姻财产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想请教一下,我是去年12月4日离婚的,当时因为心情很难过没要房产,请问我现在还可以诉诸法律要回属于我的那部分财产吗?据说离婚后超过一年法院不再受理,是真的吗?
我们是07年9月结婚,09年12月离婚。我在外当兵,她有外遇,我们协议离婚的。房子是结婚前在她那里以她名字的集资房,房子当时总价是十一万,我出了八万(但是现在没有证据)。结婚前房子在建设中,直到离婚我也没住进去,我只知道房子的大概位置,房产证什么的我始终没看过。集资房是确有其事,因为在离婚前,她不是在骗我。婚后一年她有了外遇,我就一直没去过她那里(她伤害了我们全家),更不关心房子的事。离婚时她只还给我两万。我当时只想结束这段婚姻,协议上写的是她欠我的钱都还清了,彼此互不欠账。
我非常需要你们的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草样年华(北京-门头沟区)
提问时间:2010-11-28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