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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危房拆迁

危房拆迁 在2002年已鉴定为危房,虽经整修仍未达到要求,经2009再次鉴定为危房,并建议要拆除重建,房子的主体责任人一直要求我们等到轻轨来拆(轻轨经过我们房子),现在轻轨来拆也快等到了,在2009年对我们进行临时安置。
问题1、安置的费用和安置的时间上(轻轨政策两年反一反),是否可以按轻轨政策来;2、2002~2009年八年间是否可以得到赔偿及精神损失的赔偿。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中国最红(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0-11-28 14:4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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