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请问:关于企业出售,债务由谁承担?
请问:关于企业出售,债务由谁承担? 杨某,供给玻璃厂货物,玻璃厂系市劳动局开办的企业,目前玻璃厂尚欠杨某部分货款。期间,玻璃厂以3840万元出售给亿家公司,出售协议约定,玻璃厂出售前债务由玻璃厂承担,与亿家公司无关,(玻璃厂现仍挂牌存在,但只有五、六个人留守,具备法人资格)如因亿家公司为玻璃厂原债务承担造成的损失可由应付的买受款中扣除,现亿家公司尚欠玻璃厂900万元买受款未付,请问:玻璃厂,亿家公司和劳动局是否承担给付责任?
现已起诉玻璃厂及亿家公司为被告,应如何判决?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李莉丽(辽宁-鞍山)
提问时间:2010-11-28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