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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我该永书面诉讼讨回公道??
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我该永书面诉讼讨回公道??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浙江省的。
2007年7月,县公安局以盖了公安局大印的书面形式,将我们十一个公民的个人隐私泄露给了另外一个公民,使我们陷入了无休止的讼累之中。虽然经过我们的努力,公安局处理了直接泄密的民警,并将处理的结果书面告诉了我们,但是我们认为 ,公安局进入是一盖着公章的书面形式侵犯我们的合法权益的,就应该以局的名义向我们承担责任。我们曾经向法院提起过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但是二级法院都不受理我们对公安局的起诉。现在有律师认为可以依据刑法253条向检察院反映,要求他们对公安局进行处理,并督促他们向我们承担责任。但是也有律师认为不可以反映
还有,我们不知道现在提出,有没有超过追诉期,或者说 我们最迟可以在啥时候向检察院反映,
公安局泄密时间是2007年7月, 我们知道被侵权是2007年9月8日
期望各位律师帮忙,为我们纸条维权的路
附带说一句,这个案子,我们连律师都请不到——都不肯接呀
谢谢啦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我不是刁民(浙江)
提问时间:2009-03-19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