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事故责任认定书未下,交警让我先垫付医药费.

事故责任认定书未下,交警让我先垫付医药费. (我是甲方)乙方摩托车无牌无照,骑着没有点火的摩托车欲左行推着过国道,之前并未发现迎面开车的甲方(当时两方距离不超过50米),甲方立即减速欲变道绕开乙方,乙方此时可能发现甲方不知所措,直接停在了路中间,此时甲方急刹避让不及,撞上甲方.当时甲方车速不超过50km/h.来处理案件的他们当地的片警,而我是一个外地人,交警态度十分傲慢,处处刁难.感觉是与伤者有着直接或间接关系.下午交警打电话让我先交1W的医药费.因为认定书未下,我拒绝缴纳.现咨询有关人士,这种事故责任在谁,甲方是否有责任.因为担心是有关系,会偏袒乙方.(我觉得左行摩托车未让直行车辆,加上无牌无照,乙方应付全责).如果不满交警的认定书,应如何复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ingso……(贵州-黔西南)
提问时间:2014-08-12 19:2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