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孩子今年十2岁!在学校期间与同学扳手腕!我儿子赢了他同学,并且他打了我儿子
这是可以诉讼解决的
可以把对方家长和学校一起起诉,请求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由致害学生家长和学校承担,学校只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才不承担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您好,可以同时到法院起诉学校和对方家长,学校不能证明到自己尽到教育和看护职责,应当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