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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继承问题!村证明是否合法

农村土地继承问题!村证明是否合法 您好!区律师,我们村里有个事件是这样,王某(男)生前有两个老婆,第一个老婆和王某是合法夫妻,第二个则是王某养的二奶来的,王某的合法夫妻已去世,二奶还在生(这个二奶是在王某有家庭的情况下介入并至今),王某的合法夫妻有三个儿女,分别是一个男的(已结婚),两个女的(已出嫁),二奶和王某生了一个男的(未婚),两个女的(未婚)!
  最近王某因病去世,王某在村里有六间地皮(这六间地皮是早年生产队分给王某的,当时每家都分有的)。现在王某的合法夫妻生的儿子,手上有份是村里开的证明(这证明是其父去世后,村里的村长才开的),内容如下:
  本矮岭村应分给王某屋地(宽贰拾肆米,贰佰捌拾捌平方米,地名(旗杆片第九生产队单元第一栋,现转名给其子林敬威名份。(西 林某 王某 东 陈某)注:括号里面的是房屋的位置示意图。村长:林某(签字) 2009年6月22。
  上面那个证明的内容是在王某的亲哥哥、弟弟还有合法夫妻的女儿(即王某合法夫妻的儿子的亲伯、亲叔)面前立下此证明的,请问这个证明能说明这六间地皮是王某合法夫妻的儿子的吗?他能转卖或者拥有全部使用权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学会法律12……(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0-11-28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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