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虚报土地面积从中获取利益
虚报土地面积从中获取利益 案件非常复杂,简单点说,因为虚报土地面积从中获利,但资金用途并非归个人所有,而是以集体名义购买某公司股份。金额达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公安机关已拘留,但送交检察机关被打回理由是证据不足。
问题:
1。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最长时间是多少?什么时候可以放人?为什么拘留了一年了,仍然没有消息?
2。如果只是从犯,并非主犯,而且是初犯,只是在相关文件中签字,资金操作并非本人所为,请问最高会判多少年?分别从贪污跟挪用公款罪名分析!
3。如果证据一直不足,那么什么时候可以没事了?
补充:1。主要想了解什么时候可以见到本人?已经收集证据达一年了,难道证据不足就这样一直调查下去吗?到底要把人拘留多长时间?2。一旦证据充足了,最高跟最低判多少年?3。涉案人员有关房地产开发公司等,有一部分涉案人员均已经判处一年到三年不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P1234……(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0-11-27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