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法院判定后,要求赔偿受害家属,如果不赔偿,会加刑吗?
法院判定后,要求赔偿受害家属,如果不赔偿,会加刑吗? 律师您好,是这样的。我舅舅开了个歌厅,客人寻衅滋事,与服务生发生争执。我舅舅是歌厅的股东,但不是大股东,也是歌厅的管理者。我舅舅好言相劝,说下次来免单,客人不依不饶,后来回去找人回歌厅找茬,打了服务生。后来双方打了起来,对方有一人死亡。我舅舅没参与,也没指使任何人打架,但是当天在场。现在法院判决我舅舅是故意伤害,13年,还要赔偿受害者家属。我想麻烦大家回答一下我,这个判决结果公平吗?如果我们不赔偿家属,会再给我舅舅加刑吗?我们上诉还会有希望吗?还有就是我舅舅腿有伤,很跛,里面钢板很多年没取出来。这种情况可以保外就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mmer……(天津)
提问时间:2014-08-11 20:17
-
毕丽荣律师 VIP2014-08-11 20:26
找律师帮你维权的
-
齐志龙律师 VIP2014-08-11 21:17
对方可以申请执行
-
不赔偿不会加刑。可以上诉,上诉不一定改判,但是不上诉就一点机会都没有。如果是故意伤害,就单纯腿有伤,不可以保外就医。
追问:我舅舅当天在现场,受害者第一次找茬的时候,我舅舅过去说:我是这的老板,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下次您来我给你免单,说了好多好话,对方不听。受害者第二次带人回来找服务生,就动手打人,歌厅其他员工就拦着,后来就厮打起来了。歌厅员工拿了工具,现在他们一口咬定,那些刀具是我舅舅指使他们做的。受害者之所以死亡是因为歌厅有一员工向他喷了辣椒水,现在这个人只判了3年,他也是股东之一。致死的人是判了15年。出事后我舅舅带着员工离开了歌厅,但很快就回到北京准备去警察局自首,还没来得及,警察就来了。但是他协助警察抓获了3名逃跑的员工。我们也觉得很冤枉,上诉我们也没有证据,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舅舅的腿伤挺严重的,开庭的时候其他人都是蹲着,我舅舅蹲都蹲不了。走路明显一瘸一拐的。
追问:我舅舅当天在现场,受害者第一次找茬的时候,我舅舅过去说:我是这的老板,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下次您来我给你免单,说了好多好话,对方不听。受害者第二次带人回来找服务生,就动手打人,歌厅其他员工就拦着,后来就厮打起来了。歌厅员工拿了工具,现在他们一口咬定,那些刀具是我舅舅指使他们做的。受害者之所以死亡是因为歌厅有一员工向他喷了辣椒水,现在这个人只判了3年,他也是股东之一。致死的人是判了15年。出事后我舅舅带着员工离开了歌厅,但很快就回到北京准备去警察局自首,还没来得及,警察就来了。但是他协助警察抓获了3名逃跑的员工。我们也觉得很冤枉,上诉我们也没有证据,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舅舅的腿伤挺严重的,开庭的时候其他人都是蹲着,我舅舅蹲都蹲不了。走路明显一瘸一拐的。
回答:有立功表现,可以上诉。
-
你好,及时委托律师。
-
你好:申请法院执行
-
判决刑罚够重,建议上诉。阅卷后在详谈。
追问:我舅舅当天在现场,受害者第一次找茬的时候,我舅舅过去说:我是这的老板,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下次您来我给你免单,说了好多好话,对方不听。受害者第二次带人回来找服务生,就动手打人,歌厅其他员工就拦着,后来就厮打起来了。歌厅员工拿了工具,现在他们一口咬定,那些刀具是我舅舅指使他们做的。受害者之所以死亡是因为歌厅有一员工向他喷了辣椒水,现在这个人只判了3年,他也是股东之一。致死的人是判了15年。出事后我舅舅带着员工离开了歌厅,但很快就回到北京准备去警察局自首,还没来得及,警察就来了。但是他协助警察抓获了3名逃跑的员工。我们也觉得很冤枉,上诉我们也没有证据,不知道该怎么办。
回答:协助警察抓获了3名逃跑的员工应该属于立功不知道一审是否认定。
-
如果按照你讲的事实,这个案件肯定有问题,上诉的话是有希望改判的,不赔偿家属不会加刑,但是在减刑方面会有影响
追问:我舅舅当天在现场,受害者第一次找茬的时候,我舅舅过去说:我是这的老板,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下次您来我给你免单,说了好多好话,对方不听。受害者第二次带人回来找服务生,就动手打人,歌厅其他员工就拦着,后来就厮打起来了。歌厅员工拿了工具,现在他们一口咬定,那些刀具是我舅舅指使他们做的。受害者之所以死亡是因为歌厅有一员工向他喷了辣椒水,现在这个人只判了3年,他也是股东之一。致死的人是判了15年。出事后我舅舅带着员工离开了歌厅,但很快就回到北京准备去警察局自首,还没来得及,警察就来了。但是他协助警察抓获了3名逃跑的员工。我们也觉得很冤枉,上诉我们也没有证据,不知道该怎么办。
回答:建议上诉,毕竟上诉还是有机会的,通过阅卷可以发现相关的证据线索,按照您说的,不应该追究相关责任
-
你好,对方建议申请执行
-
不会加刑的,获得对方谅解,只是从轻处罚的一个情节。
-
没参与也没指使为什么还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具体是否构成犯罪还要看证据。上诉是不会加刑的。
追问:我舅舅当天在现场,受害者第一次找茬的时候,我舅舅过去说:我是这的老板,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下次您来我给你免单,说了好多好话,对方不听。受害者第二次带人回来找服务生,就动手打人,歌厅其他员工就拦着,后来就厮打起来了。歌厅员工拿了工具,现在他们一口咬定,那些刀具是我舅舅指使他们做的。受害者之所以死亡是因为歌厅有一员工向他喷了辣椒水,现在这个人只判了3年,他也是股东之一。致死的人是判了15年。出事后我舅舅带着员工离开了歌厅,但很快就回到北京准备去警察局自首,还没来得及,警察就来了。但是他协助警察抓获了3名逃跑的员工。我们也觉得很冤枉,上诉我们也没有证据,不知道该怎么办。
回答:建议还是委托律师介入吧,需要阅卷。
-
应上诉.
追问:我舅舅当天在现场,受害者第一次找茬的时候,我舅舅过去说:我是这的老板,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下次您来我给你免单,说了好多好话,对方不听。受害者第二次带人回来找服务生,就动手打人,歌厅其他员工就拦着,后来就厮打起来了。歌厅员工拿了工具,现在他们一口咬定,那些刀具是我舅舅指使他们做的。受害者之所以死亡是因为歌厅有一员工向他喷了辣椒水,现在这个人只判了3年,他也是股东之一。致死的人是判了15年。出事后我舅舅带着员工离开了歌厅,但很快就回到北京准备去警察局自首,还没来得及,警察就来了。但是他协助警察抓获了3名逃跑的员工。我们也觉得很冤枉,上诉我们也没有证据,不知道该怎么办。
回答:先上诉,再聘专业律师会见、阅卷,根据你说的已经有对你们有利的证据,可能一审时没有发现或争取。
-
你好,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查清案情,尽最大努力争取最低刑期,以免错过最佳时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人有多年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来访 。
-
你好,不会加刑。 但可能无法减轻处罚。
-
不赔偿就没有这方面的从轻减轻情节,如果是你所述属实,个人认为是否够成该罪需要商榷
追问:我舅舅当天在现场,受害者第一次找茬的时候,我舅舅过去说:我是这的老板,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下次您来我给你免单,说了好多好话,对方不听。受害者第二次带人回来找服务生,就动手打人,歌厅其他员工就拦着,后来就厮打起来了。歌厅员工拿了工具,现在他们一口咬定,那些刀具是我舅舅指使他们做的。受害者之所以死亡是因为歌厅有一员工向他喷了辣椒水,现在这个人只判了3年,他也是股东之一。致死的人是判了15年。出事后我舅舅带着员工离开了歌厅,但很快就回到北京准备去警察局自首,还没来得及,警察就来了。但是他协助警察抓获了3名逃跑的员工。我们也觉得很冤枉,上诉我们也没有证据,不知道该怎么办。
回答:有些问题,即使定罪也应有从轻减轻情节
-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1、侦查: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 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2、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审判: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
不赔偿的结果是不能从轻处罚,并不会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