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有人持刀打伤了我朋友
有人持刀打伤了我朋友 在2010年11月25日下午,我的一个朋友家人和另外的一家人发生了口角,我的这个朋友在得知这件事后就赶过去了。看到双方有些拉扯就上去帮忙。结果让人用刀扎在手上造成了贯通伤。随即我们拨打了当地110进行报案派出所的人也来了就把伤人的人给带走了。可是就在当天晚上九点左右他们又把人给放了。
我现在就是想问问伤人的人是不是有刑事责任,还有派出所这样做有没有法律的依据。如果那个人跑掉了派出所该不该承担责任。我们现在要起诉他需要做哪些准备,如果他判刑能判多少年。希望你们能给与答复
谢谢各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gli……(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0-11-27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