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赠送了我一块地,他是台湾人,房产证是他的名字,给我写了一份赠与书,签字画押,还有两个见证人在场
您好,房产证还是您叔叔的名字,所赠与的房屋尚未实际交付,赠与人是可以随时撤销赠与的。您叔叔的儿子要提供有效的遗嘱才能证明你叔叔撤销了赠与。建议您去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土地使用权并要求你叔叔的儿子停止侵权。
赠与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对此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对于尚未实际交付赠与物的情况完全可以随时撤销(法定不准情况除外),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另外合同法还规定了几种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因为你没有详细说明你的情况,你可以根据以上法律精神,来判断你父亲是否可以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