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您好!我是11月5号晚下班,我骑着摩托车出厂门,由东向西正常行驶,在离厂100米左右的地方被一辆桑塔纳从后方撞倒在地。导致昏迷不醒,后被送进医院救治,医生诊断脑震荡并身上有多处软组织受伤。在我住院第四天我不知道的情况下,造事方竟然去交警大队处理了此事。而且我自己的摩托车被他们撞坏了我还不知道什么情况呢!他们竟然从交警大队拿走了造事车辆。还有造事方和交警大队达成协议赔偿我2200元。现在他们让我去拿钱了事,这样做合法吗?我想问一下此事我该如何处理。他们的赔偿金额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SQ9445(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0-11-27 15:2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