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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户摩托和黑户汽车发生事故
黑户摩托和黑户汽车发生事故 一个无牌摩托,一个是驾驶别人的无牌汽车!在一个相当于丁子路口,无红绿灯,汽车穿过马路进对面小路,车头已进去小路,摩托车高速撞上后面车厢侧面!导致摩托车驾驶员受伤(基本皮外伤)!
现在人已经在医院住着,交警那边的意思是要汽车这一方把所有医院的费用和修理摩托车的费用全部承担,这样判合理吗?交警给的说法是,双方都属于黑户车,发生事故,哪一方受伤就得由另一方承担所有费用!请问有这种说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s1986……(新疆-哈密)
提问时间:2014-08-10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