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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与男朋友去年合伙买房,我支付首付3分之1(10万)

您好,我于与男朋友去年合伙买房,我支付首付3分之1(10万) 您好,我于与男朋友去年合伙买房,我支付首付3分之1(10万),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共同共有,其余贷款我是辅助贷款人,之间用我的公积金充过1次房贷,于今年5月份完婚(由于年龄原因暂未领证),现在两人出现矛盾,想结束这段关系,请问我可以带走多少钱?需要什么手续?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4-08-09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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