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拆迁纠纷
拆迁纠纷 你好!本人于10月31号接了一个铺位,本铺位是属超市所有,本人是从上一家店主那接手的,接手时我给了一笔转让费给原店主,我们一起去超市签钉合同,超市老板说直接在原铺主合同上写转让注明就好了,我同意了,超市注明将铺位转给丙方,超市原则上同意,11月10号,拆迁的人过来量我铺位,我才知道,超市要拆了,但是在10月份的时候,拆迁办就出了通告说,超市要拆,不准在签订新的出租合同,我当时没看见通告,现在请问这种情况,超市和原店主需要对此事负责吗?他们要负责的话,都要负多少责任?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kH8433(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11-27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