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医护相关犯下错误导致严重后果怎么认定处理
医护相关犯下错误导致严重后果怎么认定处理 我的朋友是产科护士,当天有一产妇待产,凌晨一点多肚子疼要求找医生,护士去找医生,医生没有过来检查,很不耐烦就说十点多查宫口开一指尖,现在也不会有大的进展不用查。凌晨三四点直接送分娩室就行,护士回去按照相关程序作了胎心监护等,指标正常,两点多患者再次要求找医生,护士根据自己平时看产经验继续做相关处理,没有去找医生,凌晨四点多的时候患者疼痛规律频繁,有生产迹象,护士再次找医生,医生依旧不是很愿意动,护士甚至求她出来检查,正好这时又来了个危重产妇,医生就出来给这个患者检查并告知护士可以送分娩室,由于整层楼就她一个护士,所以她着急回去处理刚来的危重产妇,把这位患者送到分娩室后告诉分娩室医生给患者查胎心等一系列检查,分娩室助产士答应并让护士可以回去,当护士走的时候分娩室还没有给做胎心监护,四点四十到五点十分之间分娩室打过三次电话让医生去接产。由于医生在处理危重产妇,说等会,那边说可以,五点十分左右三次分娩室直接打到医生手机说孩子生出来就死了,送过来就没有胎心。随后医院就对此事展开调查,患者家属情绪很不稳定,一口咬定是护士的责任,护士也说明了当时的情况,第一次确实是找了医生,医生不愿意来,而根据自己判断作出结论说没事,可当时医生一言不发。后来护士配合医院写书面事情经过,护士长也让护士等处理结果。患者家属开始要告护士及医院,被医院压下来私了,赔偿12万,家属同意。然而就在这几天事情发生的转变,医生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把责任都推倒护士身上,护士也承认自己有错,但不是主要责任,现在变成医院,家属,都针对护士,护士长更是找护士谈话,说护士不该一直不出面,怕护理部看护士没有做出表态辞退护士,让护士写检讨,交到护理部,和护理部承认错误,期间不要说其他人有没有责任,这样会让护理部觉得护士人品有问题,不一定会辞退。护士按照护士长的要求写了检讨,去护理部承认错误。可结果并不是想象的那么好,护理部听完检讨和护士的叙述反倒说,她出这样的事,医院有权辞退她,就算不辞退也不能再原有岗位工作,调离岗位如果别的科室不缺人或者不要他,还是要辞退。护士就很莫名其妙,总觉得这中间像是一个圈套让自己把责任都承担,当初没说辞退是因为护士的责任应该不是主要的,但是有了这个检讨医院就顺理成章的辞退护士,因为护士是合同制,并不是正式职工,而医生确是正式的。我很想知道,这件事律师怎么看。这种带有诱骗的处理结果是否符合规定,在法律上是什么样的认定结果?如果护士被辞退还需不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赔偿患者的12万)。如果护士被辞退我们应不应该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受伤的白衣天……(黑龙江-齐齐哈尔)
提问时间:2014-08-08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