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如果嫌疑人同时涉及了以下两个罪名,组织卖淫,介绍卖淫,案情如下,自首能减到几年?需要客观分析,感谢各
如果嫌疑人同时涉及了以下两个罪名,组织卖淫,介绍卖淫,案情如下,自首能减到几年?需要客观分析,感谢各 如果嫌疑人同时涉及了以下两个罪名,组织卖淫,介绍卖淫,案情如下,自首能减到几年?需要客观分析,感谢各律师的解答,不胜感激
案情如下
1,入职是酒店业务副理职务,算是关于涉及有介绍卖淫
2,后因部门领导需要,叫我顺便帮忙负责协助业务的网络推广方面,带名叫网络总监,但是没有任何的职位更改文件,职位还是业务副理,主要还是做业务,但是同事却叫起了网络总监的名字,实质上是没有太多的管理职能。
3,入职后大概1年半左右时间,在去年的7月份酒店桑拿部被扫黄查处(据我所知桑拿部是酒店承包出去的),当时还在职,但没在现场被抓,后被同事供出来,现在被网上追逃,涉及了组织卖淫,和介绍卖淫两个罪名。
4,另外如果涉及罚款会需要罚款多少?如果没钱交罚款会加重刑期吗?
5,如果自首能减轻到几年?那个组织卖淫罪会成立吗?我非常悔恨自己的过错,辜负了我父母,目前已30几岁还没成家,是不是我这辈子就完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ackie……(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4-08-07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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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海波律师 VIP2014-08-07 14:59
以办案部门查证的事实为依据,,可以争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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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委托律师为其辩护从轻处罚,如需帮助可来电话咨询
追问:自首也要5年以上十年以下吗?如果不自首的被捉到要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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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第三百五十九条 第一款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可以请律师代理,如需可以来电详谈。——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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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争取减轻处罚或者缓刑。
追问:你好,那请问我的情况会判几年?还有两个罪名都会成立吗?谢谢你的解答。
回答:一般不会就一个罪名,委托律师辩护争取缓刑,建议自首。
追问:为什么这么说一般不会就一个罪名呢?是不是追逃上面注明涉及了两个罪名一般都已近确定了?如果两个的话自首是能几年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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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争取减轻处罚或者缓刑
追问:你好,那请问我的情况会判几年?还有两个罪名都会成立吗?谢谢你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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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分析具体事实了,如果是同一行为分别涉及到组织卖淫和介绍卖淫,介绍的行为实际上被组织所吸收,构成一个罪。如果有两个独立的行为且时间节点比较明显,则可能构成两个罪。介绍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主要区别在客观方面,一个是在嫖客与卖淫者之间牵线搭桥、引见、撮合,一个是组织他人去卖淫并对卖淫者进行了管理与控制。建议自首并委托律师辩护。
追问:那我的情况是怎样呢?因为我的情形已列出了
回答:公安掌握的证据才是准确的。
追问:那如果被网上追逃了,上面注明了涉及这两个罪名,是否警方已经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呢?自首的话是否就两个罪名都要背负了?
回答:警方定的罪名不一定就是最终法院确定的罪。要结合事实与证据分析。
追问:如果嫌疑人已经手上没任何物证,然后如果被抓的同事的口供会决定性的定罪吗?
回答:只有口供不得定罪。
追问:多个口供呢?如果口供不算充分证据,那是不是说不可以网上追逃,假如有网上追逃的话就是说明了有充分的物证吗?可不可以这样理解
回答:有初步涉嫌犯罪证据,才通缉犯罪嫌疑人。归案后还要找其他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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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提供辩护
追问:像我的情形,量刑是多少啊?
回答: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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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所述,只涉及介绍卖淫罪,不涉及组织卖淫罪。
罚金多少根据犯罪情节和获利多少由法院确定,没钱交纳不会影响量刑。
如上所述,只涉及介绍卖淫罪,法律规定一般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即使最终服刑,也不意味着人生此完了,当然如果被追究刑事责任,服刑坐牢对以后生活会有一些负面影响,但只要你本人坚持、乐观、向上,美好的生活依然属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