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与领导发生争执在领导办公室休克送进医院,单位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与领导发生争执在领导办公室休克送进医院,单位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在我患病期间,领导让我从事对我身体健康有危害的工作,我申请调岗,领导以没有岗位给我调换为理由要解除与我的劳动关系,并用如果单位与我解除劳动关系会对我的人生留下污点,在档案里有不好的一笔,影响我以后找工作威胁恐吓我写下辞职申请。后经过法律资讯,单位的说法属于哄骗成分,我要回了自己的辞职申请。在与单位协商补偿事宜期间,单位从人资到领导多次威胁恐吓的形式企图减少赔偿甚至不想赔偿。“单位想找出你一些工作上的毛病,违反单位条例这种事很简单”这种言论多次出现,让我见好就收。我坚持以劳动法捍卫自身权益,但是领导一再恐吓为难。就在昨天领导再次把我叫入办公室,在谈判过程中再次对我的精神和心理进行恐吓施压,甚至说不开除我就要降低我的工资。在谈话过程中,我发生哭泣并抽搐休克送往医院。我想请问对于单位这一系列举动,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对我进行精神和解除合同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j4024(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4-08-07 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