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把房子抵押给银行,后来又解押了,构的成欺诈吗
200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你可据此规定,要求这家房产开发公司承担双倍返还购房款的赔偿责任。
开发商故意隐瞒已经将房产抵押的事实,构成欺诈行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其支付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金。 我的补充: 2014-08-07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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