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集团公司车与私驾车交通事故
集团公司车与私驾车交通事故 我是山东省东营市的今年八月一个早晨下雨。我驾驶轿车外出有事,我在付路与主路路口发生事故。当时我以经快过去主路。已经主路的边了。离过去主路1-2米这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某集团公司的奔驰轿车发生刮蹭事故。当时对方从我前方饶过刮蹭我车右前角。对方没有刹车又把车开道路边石的绿化带里。当时对方的损失大对方要我陪钱。在对发迫切要求和我不知所错的情况下写下个协议让我赔偿1.5万圆 。后来交警的责任认定书是对方负主要责任对方也签字了,各方责任自负。对方到现在还问我要钱。我经济条件不好。负担1.5万有很大的困难 。请问我必须偿1.5 万吗?对方是大集团公司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xs69(山东)
提问时间:2010-11-26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