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租车
租车 在本月20号晚上帮助朋友到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车,因为那个人没有驾照,所以当时用了我的驾照。然后再合同上签上了我的名字,也按了手印。然后我那个朋友在担保人里签了名字也按了手印。然后我的那个朋友给租赁公司打了一个欠条。可是事情过了几天,租赁公司给我打电话说租车的钱还没有给,并且车子有点损坏。车子是在21好晚上归还的,归还的时候是我去还的,他们当时并没有检查到车子有损坏。然后他们收按照合同的条款我应该负责从车子损坏到现在没有租出去的所有费用(20号-26号),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是否该承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angsa……(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0-11-26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