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对方在外省提出离婚诉讼 如果被告不去的话 一审会不会直接判离
理论中:离婚案件涉及到子女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该类案件中的被告属于《民诉法》规定的“必须到庭的当事人”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实践中:
只有事实完全清楚,有确切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可以判决离婚。另外涉及到财产问题,即使证据充分,财产也是暂且由原告保管,如果被告不服,可以另行主张
有证据是可以判离的
一审一般不会,除非有很充分的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或一方有很大过错。
有证据是可以判离的
你好,不一定。希望回复对您有帮助。
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不一定。
一般不会,要委托律师代理,详细可与我联系。 我的补充: 2014-08-05 17:50
按正常情况,对方要起诉你被告,应当到你住所地本省的法院管辖,是否还存在管辖权异议的问题,或者是你没有描述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