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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证问题

继承公证问题 我们兄妹四人,父母原和妹妹共同居住一公房,当初分房时有妹妹份额才分得二室。后来以父亲名义购买了此房,父母去世后准备继承公证,是否应扣除妹妹在此两室中的应得份额外,其余部分才应算作遗产供所有子女继承,去继承公证时应如何办理,妹妹份额如何计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OY7602(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0-11-26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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