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我弟在工地受工伤,如何能确定工伤,获得赔偿
我弟在工地受工伤,如何能确定工伤,获得赔偿 我的弟弟吴华新,91年出生的,在今年6月十几号的时候在湛江市遂溪县草潭镇海关工地拆模的时候,被倒下来的模板砸伤腰骨,住院至今,医生说要在病床上躺三个月才能下床。我弟跟该工地的承包商没有签订过任何劳动合同,承包商也没有给我弟和其他工人买过医疗保险,也没有实物能证明劳动关系,只有人证。期间,承包商有付我们前期的手术费、医药费、饮食费用,可是他们不断的要求我们给我弟买个人医保,然后就会负责到底,否则就不再负责。我们从网上得知如果想要走工伤程序,就不能买个人医保,否则就属于骗保,所以我们拒绝了。此后,承包商开始有几次故意不交医药费。所以我们赶紧去找劳动局去进行工伤认定,同时也要求承包商为我弟做工伤认定,可是承包商不肯告知他们的公司名。过了十五天后,我们自己去工伤认定,可是劳动局说我们准备的资料不齐全,连用人单位也不清楚,无法走程序。然后我们去了仲裁处,要求确定劳动关系,可是仲裁处说不能证明那工地就是承包商的工程,要求我们要来发包商与承包商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承包商的营业执照,才可以确立劳动关系。我们找了发包商,是当地的海洋渔业局,他们竟然要求我们跟承包商赔礼道歉,说我们不应该去找那么多部门去投诉承包商,还有就是说那两份东西不是随便给我们的,要拿到政府的授权才可以给我们。然后我们去了信访局,递交了一份工友联名的关于该工地违规建筑的申请书,该信访局找来领导,领导跟我们说因为我弟没有跟承包商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能授权。(我们通过一些朋友的帮忙,去到安监局里查,知道该工地是违规建筑,没有资质的,我们有叫安监局去调查,可是他们说因为承包商没有报建,所以他们也无法调查。)所以兜来兜去,就是仲裁要求我们提供发包商与承包商的劳动合同和承包商的营业执照,而政府领导就要求我们提供我弟跟承包商的劳动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75040……(广东-湛江)
提问时间:2014-08-05 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