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关于去世父母留下的土地房屋纠纷
关于去世父母留下的土地房屋纠纷 父母膝下无子,只有两个女儿。我是小女儿,大女儿招老公入赘。现父母去世将近十年了,留下农村土地及房屋将近一千五平方米。父母在世时,大姐并未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大姐结婚后并没有把父母带在身边,连户口也是分开的,两位老人是自己住的。父亲去世的早,留下母亲一个人,大姐对母亲不闻不问,我三天两头的探望,挑水买菜。后来母亲去帮人扫地跌断脚生活不能自理,大姐还是不理母亲,我跟丈夫便把母亲带回我夫家。从此母亲在我家住了9年,直至去世。在这九年期间,大姐一家从未来看望过母亲,就连母亲去世,村里干部通知她,她都不来。母亲去世后,墓位跟父亲的一起。每到重阳的时候,大姐去拜祭,也只拜祭父亲的,对隔壁的母亲视而不见。 我气愤,我替母亲不值,就算养一只狗,也懂得感恩,何况是自己十月怀胎生下的女儿。
我跟大姐,在她不赡养母亲之时,已经断绝来往。我去政府那里咨询,工作人员告诉我:国家有这样的法律,不赡养父母或者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是没有权利或者少分到父母的遗产。于是我去村委办公室,老村长及干部都清楚我母亲的情况,协助我把资料做好,大队的文书叫我写好诉讼书每家每户去签名。整个村里的人都知道大姐一家的为人,所以都很支持我的工作,签名的有将近80%户人家。但是我把这些工作做好之后,居委会的人却告诉我,因为我是外嫁的女儿,我的儿子不随我父亲姓,我大姐的儿子随我父亲姓,所以不给我弄。还告诉我,只要村委那里不通过,我去哪里弄都没有用。
我问过有文化的孩子,中国的继承法,只要是子女,不分男女都可以继承。难道到了农村就可以乱来吗?
我不单单是为了父母留下来的那些土地,说实话,农村的土地也没有很值钱,我只是替母亲不值,一个从来没有赡养过她的女人竟然得到了她留下的全部遗产,死后也得不到她一支香。最重要的是她们一家人也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从习主席上台后,国家注重传统文化的传播,借此机会,我希望能够谴责那些不赡养父母,不孝顺父母的人。这样的人就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良心的折磨。 因此,特地请求律师朋友的帮助。不甚感激。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in789……(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8-04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