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我和我老公结婚前买房,首付是他出的,婚后我们共同还的房贷,请问如果我们离婚的话,房产怎么分呢?
离婚时该房屋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可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于财产的增值部分,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