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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我可以取得这房屋一部分的所有权吗?

我可以取得这房屋一部分的所有权吗? 以前我奶奶在上海有一间房子,这个房子当时没有房产证,听亲戚说叫租赁房,但从未给房产公司交过房租,一直就这么住着。后来奶奶在98年去世,房子则由我的一个表姐继续居住,这个表姐是我奶奶的外孙女之一。99年房屋拆迁,虽然这个老房子当时没有产权,但政府还是给分了一套一室一厅,现在在宝山区,房产证则写上了我这个表姐的名字。我奶奶有2女1男三个孩子,我父亲是她的儿子,但因病94年去世。我父亲户口没在上海,很早就去湖南工作后在湖南成家定居。
我想请问,我可否提出我应当享有这个房子三分之一的产权,可否要求把我的名字加上房产证并注明份额?以及诉讼时效。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618405……(上海-宝山区)
提问时间:2014-08-04 19:2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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