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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

农村集体土地 我们全组组民完全不之情的情况下我们组上的10多亩耕田2003年当地乡政府和组长双方达成意向就征收了,当时是30万,这30万以征收的名义存在当地的信用社。我们组上就这10亩耕田没征收了,基本条件好的都被政府征收再以政府名义卖给镇上需要盖房子的人民。过了2年,组上召集组民开会,乡政府也来了几位领导,组民才知道这个征收的情况,当时会议内容就是我所说的情况,会议最后组民不同意就不了了知!今年政府挂牌拍卖当地的地,笼统的写着大概范围,我们组民在别人口里得知,政府拍卖的包括这块10多亩没有组民同意的耕地。请问这样的程序对嘛?政府不是接着国家的牌子强制行的欺压百姓,欺负百姓不明法律法规!请律师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19900……(湖南-娄底)
提问时间:2014-08-04 17:4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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