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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肆意降低薪水的形式迫使员工就范(辞职)
公司以肆意降低薪水的形式迫使员工就范(辞职) 我在一家大陆集资的小公司任职四年多了,公司实行月薪制。
公司因内部问题太多,运作极不正常,面临倒闭的危机。不过,公司最终没有宣布破产,于是采取了进一步瘦身措施(裁人)。
08、09年,在全球经营风暴期间公司对员工作过降薪和取消福利的措施,为了能确保公司在那次经营风暴中安稳度过难关,全体员工都对那种举措都表示了理解,接受了降薪和取消福利。此次降薪没有那种背景,也不是针对全体员工,只正对了部分(被解雇的对象),而且降幅之大,达到了50%,以这种极度降低员工薪资的方式变相迫使员工离职的行为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
我们如何维护我们的劳动权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hbybsh……(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0-11-25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