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我们要不要再赔偿?
我们要不要再赔偿? 11月十四日晚我老公不小心开摩托车撞伤了人,还好伤势不重,只是轻度骨折,伤者要求住院,我们付了住院及医疗费用,并在出院时给一千元营养补贴!当时我们有约定,于11月21日上午到市区中队进行事故处理(因为没有处理的话,我们的摩托车没有办法拿出来)当时对方也答应同去处理!但是当我们到达时,对方以爱人现在伤未痊愈不愿前去!请问,现在我们该自么办?如果对方要求我们赔偿,我们还要不要再赔偿?如果赔偿的话,我们该赔偿多少?(注,对方没有工作,是以赌博为主要生活来源)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xuhuil……(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10-11-2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