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后五年,可以重新申请婚姻财产分割吗?
离婚后五年,可以重新申请婚姻财产分割吗? 律师,你好!我有个朋友谈了四五年恋爱并同居,当时女方还在大学读书,男方在社会上参加工作,女方在校期间绝大部分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是男方提供。08年女方毕业,两人便到民政局领了结婚证。领结婚证前一个月,男方有一套全额付款了的房子大概120几平米,过户给女方,只有女方一个名字。男方还花了十多万给女方调工作。结婚后,男方就外出打工将近一年没回家,女方在家同她的男同学发生关系,并且怀孕。男方回家时,只发现女方带别的男人回家住,但当时并没有发现她已经怀孕怀的是别的男人的孩子。一气之下,提出离婚,当时女的还不肯离婚,男方在非常不理智的情况下,什么都不要什么都不在乎跟女方到法院判决离婚。刚离婚没多久就听说女方结婚,跟那个男同学,那时,才知道当时他们离婚时她已经怀孕三四个月了,绝对不是男方的孩子,现在小孩已经出生上幼儿园了。但是他们的离婚已经判决了。男方非常后悔把把房子全给了她,那房子当时婚前时买的时候是两三千一平米,现在涨到了一万元一平米。现在男方也刚再婚,没有房子,他想收回自己以前的房子或者想得到一些补偿,有没有这个可能能?应该如何尽可能的驳回自己最大的利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ongff……(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4-08-03 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