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财产损害纠纷一案
财产损害纠纷一案 我就想不通‘能不能求求人民法院给我一个公平的判决;我是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于2006年在金佛寺镇买了一套商业门店,门店是我侄子开发的,完了侄子托付我让我把后面没有开发完的地方管理一下’结果垃圾倒的便地都是;我没办法,就平了两块地种了’可不辛的是于6月20日晚上,金佛寺6队浇水时水大,沟沿倒了;地装满后,水益出来把隔壁给淹了,问题也不大,我也当时没在意,我的地里种的是玉米,地梗也冲开了几个口子,可没想到的是,隔壁邻居把金佛寺用水协会告上了法庭,我是第二被告,可金佛寺法院判决下来,责任成了我百分子60责任,隔壁百分子40,我想不通的是,我也是受害者,我当初在隔壁围墙留有4米的排水沟,是隔壁堆放了炉渣把排水给堵了,再有就是隔壁在我管理的范围内强修的围墙倒了,也给算了二百多元钱;我实在想不通,法院的真实含义,律师又能怎么样、我在这里恳求法律给我一个公平的答案,;谢谢;;我的扣扣有上诉书和法院判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史国有(甘肃-酒泉)
提问时间:2014-08-03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