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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

伤情鉴定

伤情鉴定 4月份我被人砍伤,初次鉴定是轻伤,3个月以后鉴定是重伤。现在11月了。对方不同意的我鉴定结果,提出法院从新鉴定,法院现在也通知我让我从新鉴定
 我受伤到现在,做治疗,和恢复锻炼已经很久了,他们现在让我从新鉴定,我的手和腿的功能已经慢慢恢复,我鉴定出来的是不是越来越轻?他们重新鉴定以什么为标准,难道要等我全部恢复以后再让我做鉴定,那我不是安全没伤了么?
对方很有势力,我受伤住院期间,当地派出所根本不去抓人,我家里人催了一次又一次,派出所才去抓了2个在场的,可是没几天就取保候审呢了,后来我们找到省里驻地区监管的部门投诉,派出所才去抓的首犯。期间派出所写的材料对我们根本就没什么作用,全部是向着对方说的,所长也找到我们家让和解,可对方又不想出钱,对方说,宁愿把钱全部送给公检法,也不给我们一分。
我现在对当地司法部门极度的不信任,我不是个多事的人,但这样下去只能对我们不利。
我现在只想求助你们,能给予我帮助,
谢谢了。
重新鉴定的结果被推翻的可能性有多大,
就我现在的恢复情况来看,有多大几率被鉴定成轻伤?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01412……(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0-11-25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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