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离婚庭上他提出两年前在信用社贷了5万元用于我店子上。我压根不知道这事。怎么办
您好,对方须举证证明,否则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你老公应提出证据,应是共同债务。
你好:应当不是的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信用社确认真实。
你好,若有证据充分证明贷款是用于你们经营的店铺,就是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