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个过错方!我和他已经分居两年半了!如果起诉离婚需要什么程序证明分居感情已破裂吗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因此要收集以上方面的证据
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起诉离婚。准备好起诉状、证据材料等,详情可以联系本律师。
有分居两年的证明即可作为证据。
收集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可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及咨询
可以起诉,具体材料可以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