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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婚前以儿媳名誉购买的商品房,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婚前以儿媳名誉购买的商品房,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价值万元,当时为了得到已经与儿子同居但没有领证(现在已结婚生孩)的儿媳的公积金贷款,全部手续是以儿媳的名誉购买的,41万元是裸房,其中21万元交首付,20万元按揭(因面积超标公积金贷款不批),现在银行商业性贷款也是我一直按月还。后又是我出钱装修入住,装修包含家居共用去15万元。请问,假如我儿子离婚了,他能有权利享受多少?我全部的钱是我出的,我还能得到什么?听说婚前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房是谁的,法律是否还讲事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bing……(广西-钦州)
提问时间:2014-08-01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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