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
银行人员犯罪,该如何处理他们?
银行人员犯罪,该如何处理他们? 在2008年12月份我想在工行贷款时,人家说我不能贷款了。经查才发现是农信社银行人员用我的名字骗贷逾期了。在2007年12月份农村信用社主任私自用我资料贷款20万,在2008年6月份他们还上款。但在还款后却出现逾期1个月,当时我什么事情也不知道,为此造成我思想负担极大。我找过他们好多次,他们承认是他们用我的名字私自贷款。他们答应给我消掉逾期不良记录。但直到09年3月份还没给消掉,并且他们从不主动给我打电话。我非常气愤。我想请教3个问题:1、请问银行人员这样做从法律来说犯什么罪?2、由此导致我无法贷款,应赔赏我损失与精神损失费多少? 3、除去银行责任人与经手人,其他的信贷人员是不是都有连带责任,受连带责任的该如何处罚(处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x0522(山东)
提问时间:2009-03-17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