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城管抢手机 打人
城管抢手机 打人 2014年7月28日上午8:30左右,我带儿子在姜堰早茶店吃早饭,儿子说给妈妈带碗面条,拍个照片给她看看,于是站出店外让儿子摆好POSS,准备拍照,突然听到一声大喝:“把那个光头按住,抢了他的手机,他在拍我们。”(我剃的是光头,事后知道喊的人是一个吴姓大队长穿的便服)。我还没有反映过来的情况之下,突然来了4-5个穿城管制服,带着肩章的彪形大汉,上来就按住我差点就趴到地上,掰开我是手指(手有伤),抢了我的手机。我大喊:“我是来吃早饭的,你们凭什么就抢我手机,凭什么就说我拍你们,凭什么就那么害怕群众拍你们。”结果这句话有惹来10几个穿制服的城管队员,七手八脚的拖的拖拉的拉,不知道想把我拉哪去。这是早餐店老板娘、店里员工、还有食客及路人,纷纷都出来指责他们,他们才稍微停手。就在我跟他们讨要手机的时候,这时又发生变故,我儿子跑到我店喊了他妈妈过来,说有警察打爸爸(小孩7岁不知道分辨警察和城管),我老婆过来之后看到有一个城管队员拿着我的手机在摆弄什么,我老婆就上去想抢回来,结果他(事后才知道丁姓城管)发现后把手机转到另一只手,用右手肘部将我老婆推到在地,我当时就急了,我说:"你凭什么打我老婆。“我还说:”老婆谁打你就揪住谁。“于是我老婆就揪住丁姓城管队员的衣服,结果又被他甩了差点摔倒,于是我就冲过,也揪住丁姓城管队员,这样他们那个吴姓队长,就喊:”把他们都带走“,我也在喊:”请哪位群众帮我打个110。“"谁帮我拍个照片留个证据."这时他们围上来有10几个城管队员有制服肩章的有便服的围住我们,期间我们被拉拽若干次,摔倒若干次,我老婆毕竟体力不行,被他们四个队员拉住四肢,拖到别处扔在地上(类似扔麻袋一样)其间我老婆数次喊头昏,他们根本不停手,我也被他们拉脱手两次,那个丁姓城管想跑,期间被有良知的群众挡住,然后我又继续拉住啦,我喊:”110不来我不放手。“过了一会110过来,让我们到城中派去所去,我们都过去了,先是一个警察跟我讲话,第一句话就说:“你为什么打城管”这时有部分打抱不平的群众在门外都笑了,说:只有城管敢打人,没人敢打城管。那个警察就对群众们说:这里不是娱乐场所,赶紧散了,不然你们都跟我进来。群众们毕竟胆小,各自散去。期间我又点怀疑警察叔叔的公正性,一会所长来帮我做笔录,让我先说,我刚说几分钟,我老婆喊头昏头痛,接着躺在椅子上,发生也抽搐,昏厥了过去,所长同志帮我打了120,笔录也就终止。
事发的第二天,打人者和抢东西的人也没有受到应有的惩处,城管也没人出面解决,我老婆在28日下午才慢慢的有一点点恢复意识,人民医院初步诊断是外伤性癫痫,以后是否会有后遗症还不得而知,需要医生进一步诊治。
事发第三天,因为欠费,医院停药。找派出所协调,是否可以让城管垫付一部分,或者派出所打开绿色通道,让病人先看病。派出所说我们无权让城管垫钱,绿色通道是杀人犯跑了才能打开。
我跟派出所提出三个要求:1、先给病人看病。2、抢我手机的人,打我们的人我都认识,我要指认犯罪嫌疑人,请派出所让我指认。3、希望给受害人做伤害鉴定。派出所说没有立案不可能答应你。
警察跟我说了三条1:你先去看病,费用自理,看完我帮你们调解。
2:你们自己去找城管。
3、你们可以去诉讼城管。
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在城管大军面前,连蝼蚁都不如吗?
难道我们连在街上拍照的权利都没有了吗?人权何在?难道城管就可以抢手机,打人?抢价值2000元以上的财物拒不归还,到了派出所,受害人昏迷的情况下才通过派出所拿回收,是否够到立案标准?
执法人员就是这样文明执法的?执法人员就是这样以人为本的?是什么人赋予他们当街打人,抢东西的权利?
希望有正义感人士帮我提供援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opooo(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4-08-01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