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上网聊天见面后发生性关系!她是自愿的!第2天她和他老公告我强奸她
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女方是自愿的,就不属于强奸。如需帮助请来电或找李永律师当面详询!
不属于强奸
自愿行为不是强奸
你好,如果是确实是两厢情愿就属于强奸。
若你所述属实,当警方找你了解情况时,如实陈述即可。
你好,如果自愿说明情况即可。
双方自愿的情况下不构成强奸罪,建议收集了解记录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