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和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建议委托律师解决,可以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权利
应该是可以的
1、你的双倍工资应当从08年2月开始支付。 2、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3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到仲裁主张权利。
可以提请仲裁
不违反劳动法,但京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计算工资和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