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讨债问题

讨债问题 我卖给刘某一车煤一共三万两千九。经城镇执行庭已执行一万九千元。案件还算顺利。不知法院有什么安排,把我这案子转到县市执行庭,我一直找执行局的人,管里案子的人一直让我跟踪盯梢被执行人。我想问律师;我有没有跟踪盯梢的义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04572……(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4-07-30 17:2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