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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买卖纠纷

回迁房买卖纠纷 09年我们村拆迁,有回迁房500多平米,将其中的100平米卖出去了,签有买卖协议。买方已支付80%的购房款其余20%拿钥匙时付清。旧房是继承我父亲的,后宅基地使用证改成我的名字,改名字时我已结婚。请问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现回迁证上也是我的名字。签协议时是我母亲签的,收房款时是我签的收条,我妻子不知情。请问买卖协议是否有效?协议中对双方违约没有具体规定。现在房子还没入住。现在我老婆知道了不同意卖房让要回来。请问是否能要回来,违约了会有哪些赔偿?急!急!急!急!在线等    谢谢!谢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烦心事问问(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4-07-30 16:1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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