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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租房纠纷,在线等!

求助,租房纠纷,在线等! 老师,您好!
我是刚毕业出来,没多少钱,就和几个同事合租房子。房屋合同是由其中一个同事代表与房东签订的,租期是1年,租金每月1500,押一付三,押金为3000。当时我们一共6个人,就平摊了三个月的租金及3000元的押金。在租期中,其中一个人不租了,他就是和房东签合同那个人,他当天晚上给我们说不租,第二天早上就搬走了。房东说房子是整租给我们的,他不招人,要我们自己招人进来,我们剩下的人把房租又平摊了。今年7月底房屋到期了,问题也出来了。
1.房东非要找当时与他签订合同的那个人,不然说不退押金。请问房东有权不退押金吗?
2.当初与他签订合同的那个人现在也想要回他的一部分押金,请问他当初的行为属于违约吗?还退不退押金给他?
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xxuch……(重庆-渝中)
提问时间:2014-07-30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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