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小区物业到期后,需要与业主签订续约合同吗?
小区物业到期后,需要与业主签订续约合同吗? 本小区业主对物业的管理很不满,小区就像菜市场,人来客往物业根本就不闻不问,小区里也出现了好几起入室盗窃,小区的监控及其他一些公用设施坏了,物业称没钱维修,一直未维修。2014年6月小区物业到期后,物业主动贴公告到期,并公告于某一天的24点全部撤离本小区,未公告是否要续约,并于第三天将我小区的电梯停运,理由是安全无保证。后,经城建局调解电梯继续运行,业委会要求物业运行一段时间,看是否前期物业疏于管理的地方是否有改正,然而才过了十多天,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私自达成续约合同,同时,物业贴出通知要求业主缴纳下半年的物业费。请问,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也没有通告的情况下业委会能私自与物业达成一致让物业继续运行么?物业通过这十几天并没有改正错误的情况下,业主对该物业目前的管理依然不满,业主还需不需要与该物业续约?在业主没有与物业续约的情况下该物业能否继续在本小区继续运行?业主能否拒绝交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爱看泡泡剧的……(四川-攀枝花)
提问时间:2014-07-29 00:05